湖南瀏陽
墻體廣告 名下兩輛車,卻謊稱是朋友的;被請求交車鑰匙,他給的卻是
摩托鑰匙……昨日清晨6時,當市人民法院履行人員宣告對拖欠損傷補償金不付的周某司法拘留15日時,其家族10分鐘后自動兌現(xiàn)結(jié)案款。近期,市人民法院要點履行民生案子中的小額民生案子,昨日清晨還協(xié)助另一案子當事人達到新的還款協(xié)議。
瀏陽日報記者羅時茂通訊員柳樹
拖欠損傷補償金不付
法院履行當即兌現(xiàn)
周某在沿溪做石材加工生意,2014年12月11日晚,周某雇請肖某卸貨。在工作過程中,肖某撤除起支持效果的木方致使
大理石滾落,砸到其右腳。周某稱,他曾口頭阻止肖某的撤除行為。
事端形成肖某兩處骨折,構(gòu)成九級傷殘。肖某的誤工費、護理費、殘疾補償金等有關(guān)丟失合計12萬余元。
今年8月8日,法院判定確定,周某作為雇傭方未盡到足夠的安全保證職責(zé),存在必定差錯,應(yīng)負非必須職責(zé),確定其承當40%的差錯補償職責(zé)。而肖某在被阻止的情況下仍撤除支持物,是引起這次事端的首要原因,故應(yīng)承當首要職責(zé)。
肖某說他只要一萬多元,對方就是不給。而經(jīng)過法令路徑,法院判定周某需補償肖某各項丟失3.9萬元(包括已付的
醫(yī)療費)。
因周某拖欠不付,肖某向法院請求履行。經(jīng)查實,周某名下有兩輛車,昨日凌晨5時30分,市人民法院履行局展開會集履行,直接趕赴周某家,但周某仍稱沒錢,且堅稱車子是其哥哥的。履行人員請求其交出車鑰匙,他卻給出一把
摩托鑰匙。
履行人員當場宣告對其司法拘留15日,將其帶走,并下達最后通牒。10分鐘后,家族自動找來兌現(xiàn)案款,并稱“早就請求他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