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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蘭陵縣公安局層山派出所民警偵破一起欺詐案,捕獲欺詐犯罪嫌疑人張某俠(女,31歲,蘭陵縣長鄉(xiāng)鎮(zhèn)人),涉案金額6萬余元。
疫情防控期間,準備口罩、酒精等防疫物資成為一項比較艱巨的工作任務,蘭陵縣莊塢鎮(zhèn)一村主任張某犯起了愁,抱著試試看的情緒,在自己手機某微信群內發(fā)布音訊稱:“我想買一批口罩,誰有?”讓張某出乎意料的是信息剛剛發(fā)布出去,就有一個微信名為“張鑫”的人自動加自己為老友,并稱:“我親屬做口罩,可以協(xié)助聯(lián)絡”,同時將別的一個微信名為“上善若水”(補白名為徐某)的老友推薦給了張某。
“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在微信里,張某與徐某兩個人就購買口罩一事你一言我一語地洽談起來,只是頃刻功夫,雙便利談妥,張某以1.5元的單價向徐某購買口罩40000只,總貨款60000元整。2月1日至13日,張某經過微信轉賬的方式,分五次向徐某轉賬共計6萬元整。轉賬后,張某屢次向徐某詢問口罩何時到貨,而徐某以口罩還投產、口罩正在生產、運送口罩的車輛被查扣等借口為由,回絕給張某發(fā)貨。期間,張某也屢次經過微信聯(lián)絡“張鑫”,要求“張鑫”從中協(xié)助催促,讓徐某趕快發(fā)貨,“張鑫”也倒“熱情”,表明必定協(xié)助聯(lián)絡徐某,要求其趕快發(fā)貨。
5月12日,一直沒有收到口罩的張某懷疑自己上圈套,并于當日上午來到蘭陵縣公安局層山派出所報了案。接到報案后,層山派出所組織精干警力專案攻堅、快偵快辦。很快,民警經過受害人張某提供的信息分析判斷,所謂的徐某實際并不存在,而是張鑫虛擬的“假朋友”,張鑫一人使用兩個身份施行欺詐的可能性極大。就在報案后的第二天上午,民警將犯罪嫌疑人張鑫成功捕獲。
經審訊,張鑫,實名張某俠,女,31歲,蘭陵縣長鄉(xiāng)鎮(zhèn)人,曾因犯合同欺詐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半。面臨民警的訊問,犯罪嫌疑人張某俠對自己“分飾兩人”假借賣口罩施行欺詐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張某俠供述稱,2月1日上午,在閱讀微信群信息的過程中,看到了張某發(fā)布求購口罩的信息,為了獲取這不義之財,便與張某取得了聯(lián)絡。因張某購買量比較大,所以便又虛擬了一個供貨商“徐靜”推薦給張某,這才有了這起一人分飾兩個角色,虛擬現實騙取錢財的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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