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市
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在全市范圍內安排展開了針對行人、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的會集整治舉動。記者隨警采訪時看到,通過最近一段時間對文明出行的教育,快遞小哥戴著頭盔,規(guī)范騎行。相反,一般市民在騎行電動自行車時違法行為相對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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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獲多輛違法電動車
保證安全文明出行
當日14時許,在青年大街
中山路交通崗,沈河交警大隊執(zhí)勤民警對電動車和行人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整治。舉動開端,記者發(fā)現(xiàn)有多輛電動車因走機動車道、二人共乘、逆行等違法行為被交警攔停并處分。一位年輕男人未戴安全頭盔,在機動車道載人駕馭無牌超支電動車。交警將其攔停。經交警的耐心教育,小伙子知道到了自己的錯誤,并接受了交警的處分。
另一名電動車違法者被攔停時還與執(zhí)勤交警辯解:“我有點著急,也沒妨礙誰,怎么還處分我?”交警指著在路邊通過的一個快遞小哥說,“他騎著上了牌子的電動車,戴著安全頭盔,在中止線前泊車等信號,這樣出行才安全文明!”據悉,目前交管部門對快遞行業(yè)從業(yè)者從嚴辦理,一旦發(fā)現(xiàn)從業(yè)者有交通違法行為,除正常處分外,還會將其違法行為抄告給所屬單位,由單位對其進一步處分。
整治行人非機動車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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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裝改裝電動車“發(fā)現(xiàn)必扣”
據交警介紹,沈陽
公安交警從5月8日起,采納定點整治的形式,會集展開電動自行車交通違法整治統(tǒng)一舉動。整治區(qū)域包括34條創(chuàng)城街路、26處交通宣揚執(zhí)罰站,以及轄區(qū)市場、商業(yè)區(qū)、主要街路、崗點等要點部位。
此次整治舉動以超支、無牌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進,及組裝、改裝電動自行車為整治要點,對以上違法行為進行嚴管、嚴查、嚴罰、嚴教。
針對組裝、改裝以及嚴重超支電動自行車堅決做到“發(fā)現(xiàn)必扣”。針對無牌(未超支)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進的,將采納觀看警示教育片、背記法律法規(guī)等方式進行教育,對不接受教育的依法予以處分。
非機動車違法行為處分規(guī)范
(根據《
遼寧省路途交通安全違法行為罰款履行規(guī)范規(guī)則》)電動車
走機動車道
駕馭非機動車在路途上行進,應當恪守有關交通安全的規(guī)則。非機動車應當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進。駕馭非機動車不在規(guī)則車道內行進,處3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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闖紅燈
非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中止信號時,應當依次停在路口中止線以外。沒有中止線的,停在路口以外。駕馭非機動車通過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中止信號時,未及時中止,處5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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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向行進
機動車、非機動車實行右側通行。駕馭非機動車逆向行進,處2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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