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陽江墻體廣告 跟著轎車走進千家萬戶,而泊車位配套缺乏,一些市民不得不把愛車停到一些收費泊車場或商家供給的“免費”泊車場??墒?,取車時發(fā)現(xiàn)車身上被劃了道子,或許車上被砸了幾個坑,甚至車窗玻璃被敲碎。遇到這些狀況,車主該找誰索賠?穩(wěn)妥
公司會受理嗎?記者多方造訪尋覓答案。
泊車場稱
不對車輛受損負職責
前日,記者造訪了市區(qū)多個泊車場了解到,無論是收費泊車場仍是“免費”泊車場,均表明不對車輛受損負職責。
記者在市區(qū)新江北路一酒店鄰近看到,有一個露天泊車場,路口立有該酒店泊車場的牌子。記者詢問酒店工作人員得知,該泊車場是該酒店租借來泊車的,有時候酒店擺酒席,車輛放不下就會引導客戶停到這兒。該工作人員說,該泊車場是對外開放的,任何人都能夠在此免費泊車,酒店對此并不負保管職責。
隨后,記者來到東岳公園西北門一收費泊車場。管理人員通知記者,小轎車泊車收費,白日不計時5元/輛/次;過夜15元/輛/次。白日有人看守,黑夜無人看守,但對車輛受損及車內物品丟掉不負補償職責。旁邊的
陽江長江世界酒店泊車場則是在該酒店花費的車輛可免費泊車。保安表明,泊車場雖有人看守,但假如車輛受損或車內資產丟失,他們一概不擔任。
鴛鴦湖公園有兩個泊車場,公園管理人員通知記者,這兒白日泊車通常不收費,傍晚才開始收費,小轎車5元/輛/次。記者在泊車場出入口崗亭
報價公示牌上看到“車內貴重物品恕不保管”字樣。
車窗被砸
投保“玻璃險”才干理賠
車輛停放在泊車場遭到危害是不是能夠理賠?記者致電一家產業(yè)穩(wěn)妥
公司咨詢,工作人員通知記者,若在收費泊車場受損,車主要先找肇事者索賠,找不到肇事者的狀況下,可找管理方索賠。假如是在免費泊車場,又找不到肇事者的狀況下,車主也能夠報穩(wěn)妥理賠。
車主若只投保了車損險,車窗玻璃被砸,穩(wěn)妥
公司是不賠的。只需投保了玻璃獨自破碎險,穩(wěn)妥
公司才會進行補償。據悉,玻璃獨自破碎險是附加險,有必要投保了車損險才干附加此險種。此外,玻璃獨自破碎險不保天窗玻璃、玻璃貼膜等丟失。假如是車身被劃損,只投保車損險的話,穩(wěn)妥
公司也只賠70%,若采購了附加險“機動車丟失穩(wěn)妥無法找到第三方特約險”則可不計免賠。
記者從市區(qū)一家轎車4S店了解到,以一輛10萬元小轎車為例,替換一塊車窗玻璃(國產玻璃)在200元至300元之間,前擋風玻璃在800元至1000元之間。進口玻璃則更貴,車身價越高的車窗玻璃也越貴。
保存憑證
依法保護自個的正當權益
造訪中,記者發(fā)現(xiàn)市區(qū)很多收費泊車場和商場、酒店的“免費”泊車場都作出“免責”聲明。這么真的就能夠不用擔任了嗎?一旦發(fā)作車輛受損狀況,車主該找誰索賠呢?
廣東迅恒律師事務所律師陳達照表明,假如車輛被危害,首先是肇事者的職責。假如在找不到肇事者的狀況下,作為供給有償效勞者,泊車場對車輛受損應承當相應職責。
陳達照說,只需車輛停放在收費泊車場內,車主交納了泊車費,兩邊就形成了有償保管合同聯(lián)系。依據《中國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三百七十四條規(guī)定:“保管時期,因保管人保管不善形成保管物毀損、滅失的,保管人應當承當危害補償職責,但保管是無償的,保管人證實自個沒有重大過失的,不承當危害補償職責。”
商場、飯館等花費性場合供給的“免費泊車”,實際上是商家供給給顧客的一項配套效勞,是有償商業(yè)行為,在該景象下,對停放車輛的丟失也應承當相應補償職責。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花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guī)定:“花費者在采購產品和承受效勞時享用人身、產業(yè)不受危害的權力?;ㄙM者有權請求經營者供給的產品和效勞,契合保證人身、產業(yè)安全的請求。經營者應當保證其供給的產品或許效勞契合保證人身安全、產業(yè)安全的請求。”
陳達照提示,花費者遇到上述景象時,應當收集、保存有關花費憑證,固定自個的丟失證據,及時到有關部分投訴維權。
新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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