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墻體廣告 依照2013年6月
泉州市政府出臺的《對于加強基地市區(qū)電動自行車辦理的布告》,超支電動車暫時行駛證和暫時號牌的有效期截至2016年6月30日。再過一個多月,超支電動車將制止在基地市區(qū)路途行駛,“超支電動自行車”變成
泉州市民重視的熱門。
近來“
泉州淘優(yōu)惠”等
大眾號推送了一篇《這錢你怎么看
泉州黃標電動車最新方針》文章,內文提到作廢車輛可獲資金獎賞,導致廣闊市民的重視。
記者看到,“
泉州淘優(yōu)惠”
大眾號5月21日推送這篇《這錢你怎么看
泉州黃標電動車最新方針》文章,內文來源于“
泉州網(wǎng)-
泉州晚報”。記者具體閱覽,發(fā)現(xiàn)這條新聞實際上講的是黃標車篩選后政府將給予獎賞,之前早報曾報道 過。許多市民誤以為作廢超支電動車可以獲得千元省級以獎促治獎金。
記者查詢發(fā)現(xiàn),不止“
泉州淘優(yōu)惠”一家
大眾號推送了這條音訊。
昨天記者從
泉州環(huán)保、交警部門獲悉,這條新聞提及的優(yōu)惠方針是專門對于黃標車的,并非超支電動車,而且沒有黃標電動車之說。
泉州市環(huán)保局總量科 蔡科長通知記者,依據(jù)計劃,
泉州市到2017年要根本篩選黃標車。為推進黃標車篩選作業(yè),
泉州出臺了一系列優(yōu)惠鼓舞方針,凡契合《
泉州市提早作廢黃標車補 貼計劃》“補助條件”的黃標車,在收取“提早作廢黃標車補助資金”的基礎上,每輛車還將給予1000元省級以獎促治獎金。
泉州交警部門提醒廣闊市民,對于超支電動自行車,市里沒有出臺獎賞方針,市民切勿采購、運用假牌、假證或套牌、套證的電動自行車;采購合標電動自行車要到正規(guī)商家,而且要商家供給所采購的電動自行車是可以上牌的有關目錄;采購者如果不放心,可到交警大隊車管窗口查詢。
新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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