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中山墻體廣告 管理“中國式過馬路”,懲治行人闖紅燈行動,不能僅僅念信譽 “緊箍咒”,讓闖紅燈行人上失期黑名單,還有必要依托更嚴峻的成果承當機制和引導之策相配套。
行人闖紅燈,將會影響考駕照、租車、找作業(yè)乃至婚戀結(jié)交了。深圳交警8月31日宣告,將行人和非機動車的部分要點交通違法歸入征信體系。(9月1日《三湘都市報》)
中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施行法令,對行人過馬路有著明確規(guī)定,行人與機動車都要遵從“紅燈停,綠燈行”的根本交通規(guī)矩。換言之,行人闖紅燈,不僅僅 一種不文明的交通行動,仍是一種違反交通規(guī)矩的行動。最要害的是行人闖紅燈的危害并不亞于機動車闖紅燈,不行小覷,輕則也許形成城市交通擁堵,重則引發(fā)交 通事端,形成人身損傷。
但是,以行人闖紅燈為首要表現(xiàn)形式的“中國式過馬路”卻屢禁不絕。究其根源,恐怕仍是當下行人闖紅燈的違規(guī)本錢太低, 所以對行人闖紅燈行動沒能形成強有力的束縛,使得許多行人干涉闖紅燈,不怕被交警捉住。因為大多數(shù)當?shù)亟痪块T思考法不責眾,對行人闖紅燈行動,通常不是 批判教學了之,即是給予較少金額的經(jīng)濟罰款,聊勝于無,進而發(fā)生不了震懾作用,闖紅燈的行人照舊依然故我。相反,因為闖紅燈行人過多,而交警部門人手有 限,只能捉住極少數(shù)闖紅燈的行人,并不能捉住一切闖紅燈的行人,成果卻付出了極端貴重的法律本錢,乃至引發(fā)一些對立和抵觸。
行人闖紅燈歸入征 信體系,影響考駕照、租車、找作業(yè)乃至婚戀結(jié)交。用大白話說即是,你要是闖紅燈,還不承受處分,那就讓你考不了駕照,租不到車,乃至找不到作業(yè),找不到對 象。應當說這一招挺狠,在很大程度上直接進步行人闖紅燈的違規(guī)、不文明本錢,能夠倒逼行人不得不恪守交通規(guī)矩,不敢闖紅燈,也有利于強化行人的規(guī)矩認識, 在管理“中國式過馬路”的作用上應當不會太差。不過,這與輕罰行人闖紅燈存在相同的問題,即是法律警力要跟上,假如法律力氣不行,行人闖紅燈行動不被交警 發(fā)現(xiàn)或許不被捉住現(xiàn)行,那么意味著一切的處分機制、一切的嚴懲都等于零,無法履行。
筆者認為,管理“中國式過馬路”,懲治行人闖紅燈行動,不 能僅僅念信譽“緊箍咒”,讓闖紅燈行人上失期黑名單,還有必要依托更嚴峻的成果承當機制和引導之策相配套。一方面,對于行人因闖紅燈引發(fā)的交通事端,有必要承 擔相應的職責,尤其是假如行人闖紅燈意外被機動車撞死,應當由行人單獨承當全部職責,不能為了照料弱勢的行人,就讓沒有職責的機動車當冤大頭。另一方面, 政府應當廣建天橋,以及在保證安全和交通的前提下,適度緊縮紅燈等待時刻,便利行人過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