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湛江墻體廣告 打著協(xié)助孩子就讀公辦小學的幌子,以疏通聯(lián)系需求費用為由,先后騙得40名外地戶籍家長“代辦費”共69萬元!
昨天,記者從湛江中院得悉,該案近來已在霞山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判決,法院以欺詐罪別離判處三名被告人陳某平、李某庭、陳某春有期徒刑12年、10年和10年。
圈套:交錢就能搞定學位
上一年5月,被告人李某庭與同住一小區(qū)的被告人陳某平相識。陳某平從談天中得知李某庭的兒媳陳某春在霞山區(qū)開辦怡樂兒童園,并得悉有有些家長問詢兒童園 是否能夠幫孩子申請一年級入學目標等信息時,遂向李某庭謊報其知道很多校園領導,能預定到小學一年級學位,需報讀的學生只需繳交預告學位費即可。李某庭見 有利可圖,隨即與陳某平協(xié)商,由李某庭擔任收集需求處理一年級入學的兒童名單和學位費,再交給陳某平去處理有關事宜,李某庭許諾事成之后給予陳某平相應的 好處費。
隨后,李某庭將能夠預告一年級學位的信息奉告被告人陳某春,兩人經商議后決議使用幫小孩預告學位來進步怡樂兒童園知名度并獲取利益。兩人將不一樣小學的預告學位費定為15000元~30000元不等。
不少外地戶籍家長得知怡樂兒童園能夠為兒童預定一年級學位的音訊,為了能讓孩子有書讀,紛繁攜款到怡樂兒童園繳款預定學位。
從上一年6月至8月時期,怡樂兒童園共收取了40名學生的預告學位費共計人民幣690500元,李某庭將其中一有些學位費交給陳某平。上一年8月底,因遲遲沒有收到學生入學信息,陳某平在李某庭追問下,又假造了上述小學的《一年級新生名單》妄圖粉飾其欺詐現(xiàn)實。
上一年9月后,學生家長一向沒有得到入學音訊,遂到怡樂兒童園要求退款。在學生家長催討下,陳某平交出有些贓物退還給家長,余下金錢則由李某庭、陳某春擔任退清給學生家長。
法院:行動已構成欺詐罪
湛江霞山區(qū)法院審理以為,被告人陳某平、李某庭、陳某春假借為一年級新生預告學位之名,采取虛擬現(xiàn)實、隱秘本相的方法,騙得公民資產共計人民幣 690500元,數(shù)額格外無窮,其行動均已構成欺詐罪。經霞山區(qū)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議,被告人陳某平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被告人李某庭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被告人陳某春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萬元。
溫馨提示
升學不要輕信中介機構
昨天,記者從湛江市教育部門了解到,因這些年城區(qū)學位緊張,每年都有不符合入學條件者“病急亂投醫(yī)”,于是,一些“中介”和“黃牛”便捉住家長希望能把孩子送進最佳校園的心理進行欺詐。
對于這種欺詐行動,審理此案的法官提示說,碰到這種情況時,廣闊家長一定要擦亮眼睛,不然不只損失金錢,還耽誤孩子正常入學。
法官提示,家長為孩子報名前應仔細研讀有關的招生方法,報名時要親自到校園、合法機構報名,不要輕信中介機構,更不要信任一個人替多人報名或團體報名。